一、天津市19个高校馆互为免费发放10个馆际互借证
本校读者需先到图书馆北馆三层流通部办证处办理馆际互借证的借阅手续(馆际互借证视为图书借出,占读者帐户1册图书额度),然后凭本校借阅证和馆际互借证到相应图书馆借阅图书,每证可借图书3册。
目前我校读者可在南开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工业大学、中国民航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天津城建学院、天津农学院、天津医科大学、天津中医学院、天津外语学院、天津商学院、天津财经大学、天津体育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天津工程师范学院、天津职业大学图书馆进行馆际互借。
二、馆际互借证借阅规则
1.目前接待范围只限教师和研究生;读者应遵守文献借出馆的各项规章制度。
2.每位读者限借1个馆际互借证,借出时间为31天,不可续借,馆际互借证逾期罚款0.50元/天;
3.馆际互借证需与本校借阅证同时出示使用方为有效;
三、馆际互借的图书借阅规则
1.读者持馆际互借证可借书3册,借期31天、不可续借;逾期罚款 0.10元/天;
2.所借图书污损、丢失或因馆际互借证管理不善而被冒借、超期归还等情况时,依照文献借出馆的具体规定执行赔付罚款。
四、馆际互借证的办理地点
我校符合要求、有需要的读者请到图书馆北馆三层流通部办证处办理馆际互借证借出手续。 注:天津大学和南开大学的馆际互借服务原管理办法继续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