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图书馆首页->入馆指南->规章制度
赔偿罚款规定


1.读者丢失或损坏图书以赔原书为原则,,如买不到原书,再按条例赔偿。

2.租书店或其它单位所有的图书一律拒收。

3.一般图书丢失按原书价五倍赔偿。

4.丢失外文原版书按原书价十倍赔偿。

5.遗失或损坏成套书中的某一册, 按成套书价格赔偿。

6.丢失图书附件、附册、附图应赔偿原件, 否则按原书价格赔款后,将书收回;污损图集、画

  册中的某一页,按原书价格赔偿。丢失或损坏图书附带的光盘依条例罚款。

7.读者对所借图书污损、划批篇幅在10页以下,按原书价30%至50%罚款;10至20页按原书价

罚款;在书上污损、划批严重的必须按赔原书处理。

8.借书超期者,中外文普通书每超一天罚款0.10元。

9.损坏图书条码者依条例罚款。

Copyright © 2003 Tianjin University Library.All Rights Reserved.
Tel:022-27406249 Email:lib@tju.edu.cn